應節糖果

  公司吃了一顆"樂家杏仁糖"....實在是太甜了,
甜到口中有發苦,好不容易才吞掉。好多年沒吃"樂家"了,以前每年新年總會見到。間中有收到的,多數是給母親"回收"再"轉口"。以前的是什麼味道也早已沒印象。
  小時候,新年是送/收/吃糖果的高峰期。最經典的,當然是四方罐的"瑞士糖"。瑞士糖是果汁軟糖,味道不差。但到後來越來越多貴價的糖果出現後,小孩子都嫌便宜的瑞士糖太"cheap",漸漸少見人用來送禮了。只好留在全盒中,和大白兔糖一起奉客了。說到我最喜歡吃的,一定是新奇士出的果汁軟糖。一大塊軟軟的,表面有砂糖,內�的軟糖很有果汁味。可惜市面上已不見有售了。
  以前風行過的巧克力都少見了。由有三種味的"金鷹朱古力",忘了牌子的"金杯朱古力",還有各種巧克力"金幣"。有一定年紀的人都紫色乳牛Milka和"冒牌麥提莎"-麥麗素有印象吧。今天麥提莎還在,m&m也還是歷久不衰。但要說曾大紅大紫的,一定是"金莎"。外形的獨特,加上不俗味道,好幾年成為大家送禮的佳品。到了近年,新年巧克力才被瑞士蓮所替代。
  還有消失了好幾年,這一兩年又重新出現的"花街朱古力"。一盒有十多款不同的包裝的巧克力拖肥糖。我不太愛吃,嫌其太黏牙。
  今年到超市看,好像賀年糖果/和餅乾都有點滯銷。是來貨多了,還是大家已經厭倦了大量無必要的浪費,又或是參與一年一度的食品物流運作?
小孩子平日也有糖果,自然不會太期待。大人只休幾天又要繼續上班,何來閒情去慶祝節日。新年氣氛越來越淡,煙花年年如一,花車巡遊又毫無新意,連討人厭的賀年節目和廣告都買少見少。拜年也可以省,撥個電話就算。加上新年踫上寒流,更是顯得蕭瑟冷清。
  還好是,現在多數店都只休一天或兩天。不想拜年,還可以逛街。這幾年提倡環保,禮物少用包裝,也多送一些實用的食品如水果等。多幾天假期陪伴家人,調整好心情預迎接新一年,也未嘗不是好事。

不得不說,八仙的油角味道還是和以往的一樣好,這實在是好兆頭 XD

發佈者:寶 於 2:46 下午 0 留言  

什麼叫"丟架"?

書面語該是"丟臉"吧

摘自明報新聞網:

鍾亦天獲撤控罪當庭釋放 (15:24) 2008年2月15日

律政司向法庭申請撤銷裝修工人鍾亦天涉及「發布淫褻物品」的控罪,並要求無條件釋放他,獲得批准。

控方指出,由於淫審處已將涉及照片裁定為不雅,故要求撤銷鍾亦天涉及「發布淫褻物品」的控罪,並無條件釋放他,獲得裁判官批准。

在女星裸照事件中,警方以「發布淫褻物品」控罪起訴鍾亦天,但由於淫褻物品審裁處日前本報要求就5強裸照作評級,其中3張照片被評為「不雅物品」,鍾亦天被控發布的一張相只屬「不雅」圖片,換言之,警方以「發布淫褻物品」罪提出檢控是錯誤決定。而鍾亦天因控罪已被還押超過兩星期。

知錯能改, 善莫大焉
死撐唔改, 鑊莫大焉~!?

之後還有雷射槍案, 警務處長和律政司今年可真是犯太歲 XD

發佈者:寶 於 4:58 下午 0 留言  

造句 - 網路用語篇

很...很...

很好很強大

很黃很暴力

很傻很天真

....

發佈者:寶 於 11:35 下午 1 留言  

恭賀戊子新歲

連續四天假, 除了年初一外,都不停到處去。
難道是今年驛馬星動?

不知怎的,總覺得生活有點不協調。
還未適應工作的步調? 還是又開始有點迷茫了?

不管如何, 還是要走下去的。只好邊想邊走。
而功課死線又到, 先專心解決燃眉之急吧 >_<

給友人一點點意見, 最重要是了解自己想要什麼.
之後再作最好的準備, 和作最壞的打算。
道理容易說, 但實行可是要吃不少苦。
世界就是那麼現實, 從來沒有容易到手的幸福。
而到了這年紀(其實還比我年青很多 Orz)還能有夢想要實踐,那還是可喜可賀的。


剛老了一歲, 又到了新一年。
祝今年大家都順順利利 :)

發佈者:寶 於 3:10 下午 0 留言  

某年的除夕

銅鑼灣: 在維園入口前的巴士上, 被人群圍繞下不了車
花墟: 和朋友抬了一棵意外買來的吊鐘花
旺角創興商場: 在金獅那兒,買下了羅大佑的"自選輯"
九龍城廣場: 半夜在那兒的美食廣場打盹, 空洞沒人的大商場只有夢魘般的大頭貼機音樂在漂蕩~
屯門公路: 在飛馳的亡命小巴上
花壚: 小時候總要去擠過半死, 再大一點就是年夜飯後一起去逛, 同場加映表弟吵鬧要買玩具。
舊居: 某年看到守歲的傳統,試了幾年關上了燈也不睡,結果不是給人罵過半死, 就是支持不了下睡著。
家: 上網, 繼續平日的生活。唯一是在午夜突然傳來倒數的歡呼聲才發覺又過一年。

一段一段的往事, 當中的地方不少已經消失,金獅早已結業,九龍城廣場也再沒有food court.
回憶中的人有的長大成人, 有的垂垂老去,之間發生了不少悲歡離合。
有的已辭世仙遊,亦有的已移居外地。情侶由分開再復合,亦有先結髮而後仳離。
記憶並不是永恆,不少片段已隨年月溜走。可能是因為年代久,也可能是選擇性的失憶。忘記,有時也是最好的療傷方法。
現在,只希望能把快樂的時光都保留下來,提醒自已也曾瘋狂過、年輕過、快樂過。

新一年,祝大家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:)

發佈者:寶 於 9:31 上午 2 留言  

豬尾風暴

新曆年頭舊曆年尾之際,好像正是一個多事之冬。

先看財經版:
股市反覆,銀行減息。但我又沒(錢)買股買樓,銀行利息幾乎像"八萬五"般"不存在"。
經濟好我又沒有發達,經濟差我又未餓死,所以對這些新聞早已沒感覺。

中國兩岸版:
大陸雪災,台灣選戰前哨。後者未入"戲肉",前者希望快點落幕吧。
中國人始終是中國人,對鄉土和家族的重視是很重要的文化傳統。
春節能回鄉團圓也是離鄉別井民工一年一度的大事,新一年未開始就夢碎,實在令人同情。
天氣快轉暖吧,我在香港也會要凍僵了 Orz

再看娛樂+港聞版:
淫照風暴,可惜我是"OUT"州人,在警方落閘放狗後才留意這事。
到現在還未有看過被批"淫照"。加上警務處長恐嚇(警告)說"藏有藝人淫褻照片同樣犯法",身為奉公守法好市民的我自然乖乖收皮,免得無端端年卅晚要在監房玩倒數。
但今天又看到助理警務處長說:
"而那人是你的老友記,大家認識了很久,大家一起看,或者說:『好正喎!畀個 Copy我得唔得呀?』這是可以的,不犯法的"

感想1> 不是"認識了很久"的, 算不算"老友記"? 有沒有清晰客觀一點的標準?
例如識左一年就係朋友不算犯法, 364日就只是路人當是犯法?

感想2> 警務處長和助理警務處長的話誰比較可信, 理由是?
a> 警務處長, 因為官比較大
b> 警務處長, 因為助理警務處長笑吟吟(淫淫)和語帶輕佻, 可能只係講下笑緩和一下氣氛。
c> 助理警務處長, 因為政府政策朝令夕改, 以最新的為真。
d> 以上都不可信
e> 以上都可信, "取得"是合法, 但"藏有"是非法, 即是要一到手未開就刪除?

感想3> 和"老友"一起看和分享"淫照",還要一邊看一邊說"好正wor"這種嗜好還真是特別。(是經驗之談?!)

感想4> 要"一齊看", 一邊看一邊說"好正wor"等是否合法傳出照片的必要步驟? 若不小心錯說了"好核突",會不會因而惹上官非?

感想5> 身為一個官員, 會在這個場合用這種語氣態度發佈消息,還真的令人"耳目一新"

感想6> 我的"老友"們, 識做喇 (逃)~ (我指的是利事, 不要想歪了 XD)

免責聲明:
以上言論為本人在精神失常下所作之陳述,不代表本人立場。
本人並沒有管有涉及今次事件之任何照片。但不排除日後有機會,
在助理警務處長所訂下的條件都成立的情況下取得相關資料。

發佈者:寶 於 11:56 上午 0 留言